出 納 組 公 告
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
110海總出納字第001號
主旨: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含住宿費)繳費單,自110年1月15日起於第一銀行學雜費繳費系統開放同學自行列印繳費。
說明:
一、 繳費單列印及查詢平台:第一銀行學雜費繳費系統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或本校網站:https://www.ntou.edu.tw/首頁/宣導網站「學雜分費列印專區」或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網站,點選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系統或逕赴出納組列印繳費單繳款。
身分驗證碼共計6碼為出生西元年份之後2碼+月(2碼)+日(2碼)
二、 旨掲收費對象為本校在校生及延畢(修)生、復學生;寒轉新生等繳費單檔預計110年1月下旬陸續上傳至第一銀行繳費系統。
三、 經由超商代收學雜(分)費及住宿費者,依繳納總金額高低級距支付超商處理費,處理費級距如下:總金額2萬元(含)以下:需自付10元處理費、總金額2萬零1元以上~4萬元(含)以下:需自付15元處理費、總金額4萬零1元以上~6萬元(含)以下:需自付18元處理費、總金額6萬零1元以上超商無法繳納。
四、 繳費完成後臨櫃約需1小時、信用卡2~3個工作天、超商5~7個工作天,可至第一銀行學雜費繳費系統查詢繳費狀況或列印繳費證明單。
五、 信用卡、第一銀行臨櫃、ATM繳費期限,舊生至110年2月22日止;寒轉新生至110年2月18日止,超商繳費期限一律至110年2月18日止,繳納方式請詳閱繳費單。
六、 第一銀行駐點本校出納組服務時間平日為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2:30;開學當周時間調整另行公告,請於期限內儘速繳費並多加利用自動化設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