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公告金額公開取得 (採購金額新臺幣150,001~1,499,999元)
公開招標 (採購金額新臺幣1,500,000元以上)
限制性招標 (採購金額新臺幣150,001元以上)
一、 | 【請購作業】 |
1. | 簽准預算來源、科目及金額。 |
2. | 確認採購所需之規格、交貨條件、付款條件及其他履約必要條件。 |
3. | 填具 請購單 或 請購簽 ,檢附估價單、招標規範、相關簽呈等文件辦理請購。 |
4. | 請購案核定後連同上列文件(含電子檔)移送事務組。 |
二、 | 【招標階段】 |
1. | 研擬招標文件後陳核。 |
2. | 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刊登招標公告(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徵求/評選者免)。 |
3. | 通知相關單位開標時間及地點。 |
三、 | 【開標/決標作業】 |
1. | 廠商資格審查。(部分案件由請購單位共同審查) |
2. | 廠商規格審查。 |
3. | 議約(限制性招標適用)、議價或比價,宣布決標或廢標,製作紀錄及契約。 |
四、 | 【履約管理】 |
決標後,請購單位應確認廠商如實履約,必要時洽事務組討論相關事宜。 |
五、 | 【契約變更】或 【展延履約期限】(無則免) |
1. | 契約變更包含原契約標的之規格、數量、價格或契約條款之變更。 |
2. | 展延履約期限:履約期限因不可抗力或有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者,得延長之,但應由請購單位敘明其「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廠商」之原因及所擬展延日數之分析。 |
3. | 無論是本校主動提出或廠商要求上列變更,請購單位均應敘明理由,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陳核,奉准後簽呈請影送事務組辦理後續作業。 |
4. | 涉及金額變更,另須辦理議價,決標後製作議價紀錄。 |
六、 | 【交貨、安裝及測試】 |
1. | 廠商交貨時,請購單位應簽名點收無誤並簽註收貨時間。 |
2. | 以上文件應由請購人確認無誤後簽名。 |
七、 | 【驗收】 |
1. | 廠商於完成契約規定事項後,檢附相關契約規定文件,書面通知請購單位,由請購單位通知事務組辦理驗收。 |
2. | 事務組通知主驗人、監辦單位(主計室)、會辦單位(保管組)及請購單位會同驗收。 |
3. | 由請購單位通知廠商到場參與驗收。 |
4. | 驗收時請購之設備應陳列於現場,並能運作測試狀態,驗收主持人逐一或抽點設備,依據規格指定測試項目。 |
5. | 製作驗收紀錄,相關單位簽名。 |
6. | 驗收不合格時,廠商應於驗收主持人指定限期內完成改善,改善完成後,由請購單位通知事務組複驗。 |
八、 | 【付款】 |
1. | 驗收紀錄核准後,事務組通知廠商提送發票或收據請款。 |
2. | 核銷文件陳核。 |
3. | 憑證核准後送主計室辦理付款作業。 |
(1140417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