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納 組 公 告
中華民國113年10月08日
113海總出納字第030號
主旨: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費繳費單自10月14日起於第一銀行學雜費繳費系統開放同學自行列印繳費。
說明:
一、繳費單列印及查詢網頁:第一銀行學雜費繳費系統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或本校網站: https://www.ntou.edu.tw/首頁/宣導網站「學雜分費列印專區」或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網站,點選第一銀行代收學雜(分)費系統或逕赴出納組列印繳費單繳款。
身分驗證碼共計6碼為出生西元年份之後2碼+月(2碼)+日(2碼)
二、旨掲收費對象為本校研究生、博士生、延修(畢)生、選修教育學程學分者、進修推廣教育學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所選修之學分費高於預繳之學分費或申請貸款不足者及學分費需補繳差額。
三、經由超商代收學雜(分)費及住宿費者,依繳納總金額高低級距支付超商處理費,處理費級距如下:總金額2萬元(含)以下:需自付10元處理費、總金額2萬零1元以上~4萬元(含)以下:需自付15元處理費、總金額4萬零1元以上~6萬元(含)以下:需自付18元處理費、總金額6萬零1元以上超商無法繳納。
四、繳費完成後臨櫃約需1小時、信用卡2~3個工作天、超商5~7個工作天,可至第一銀行學雜費繳費系統查詢繳費狀況或列印繳費證明單。
五、超商繳費截止期限113年10月29日止,信用卡、第一銀行、ATM繳費期限113年11月01日止,繳納方式請詳閱繳費單。